大专毕业生可以申请以下补贴:
就业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得到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通常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偏远地区就业补贴: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困难毕业生补贴: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创业补贴
创业场地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约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创业贷款:在校大专生可申请国家大学生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其他补贴
生活补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可享受专项生活补贴,具体金额依据学历和补贴年数不同而异。
请注意,以上补贴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申请条件和补贴金额请以当地人社部门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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