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专生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对象
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
申请条件
具有厦门户口;
普通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人事关系入厦;
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补贴标准
10000元/人。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交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
确认无误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网上提交,申报单位采取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注意事项
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进行申请,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若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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