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成都市针对往届大专生的落户政策如下:
年龄限制 :申请者需为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学历要求:
包括在国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落户区域:
可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落户。近郊区包括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落户顺序: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若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落户,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额外说明
若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成都市人社局指定网站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
对于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核查后办理。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人社局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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