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的条件、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流程如下:
落户条件
1. 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
2. 成都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申请落户。
3.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
2. 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3.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
4. 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
5. 居民身份证
6. 毕业证
7. 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8.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9.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10.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11.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
12. 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办理流程
1. 申请联系函
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填写网上申请。
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2. 申请入户
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注意事项
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或直接咨询当地公安办证中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