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大专生工作补助

admin 时间:2024-12-13 18:33:42

退伍军人退役后可能获得多种补助,其中包括基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奖励工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等。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军龄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

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

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

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

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医药生活补助费

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

以上信息以最新的官方标准为准,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政策有所调整。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退伍军人就业补助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