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
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就业和创业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减免: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助学金和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每年最高可达8000元。
国家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每年最高可达6000元。
职业技能补贴
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证书的学生,可获得一次性补贴,金额根据地区和证书等级而定。
入伍优待
义务兵津贴:义务兵期间有津贴,转士官后工资待遇较好,下士每月工资约5000-7000元,中士约7000-9000元。
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其他福利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毕业年度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更新等因素有所变化,具体待遇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