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就业后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步骤:
领取档案
在离校前,到学校的档案馆领取个人学生档案,并确认是否需要领取其他相关档案,如实习档案、就业档案等。
档案转移
如果工作单位位于学校所在地或档案馆指定的地区,可以直接将档案转移至用人单位。
对于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对于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应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档案备份
在档案转移过程中,应复制或备份一份原档案,以备不时之需,并确保原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利用
档案是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信息的重要载体,需要妥善利用和保护。
档案存放
对于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申请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如果毕业后找到工作单位,可以将档案挂靠在就业地方的人才市场,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算工龄。
注意事项
个人不能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必须由具备保管权限的单位保管,如大型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离开学校后,转接过程不再与学校有关,需根据工作调动、户口转移等情况及时关注档案去向。
如果档案接收单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需要及时与学校联系查询档案去向。
档案转递应通过“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邮政EMS标准快递或邮政机要通信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毕业生顺利管理自己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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