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使用合适的笔
协议书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涂改。
个人信息
培养方式:填写“国家计划”。
学制:本科生填写“四年”,高职毕业生填写“三年”。
学历:本科生填写“本科”,高职毕业生填写“高职”。
专业: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
家庭地址:详细填写具体地址,包括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和家庭电话。
政治面貌:填写党员、预备党员、团员或群众。
毕业时间:填写具体的年月。
学校通讯地址:填写市街道号,邮政编码,联系部门和联系人信息。
用人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保持一致。
联系人:填写本单位部门负责人或人事部门负责招聘的人员,确保认识毕业生本人。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人的手机或办公电话(含区号)。
邮箱:填写联系人的邮箱或单位邮箱。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代码号,一般9位,可省略连字符。
通讯地址:填写本单位的具体详细地址。
单位性质/单位行业/职位内别:按实际情况勾选。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地址。
意见填写
甲方(学生)意见:填写“同意到贵单位工作”,并签名、日期。
乙方(用人单位)意见:填写“同意录用”或“同意聘用”,并签名、日期。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根据单位性质填写,一般由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事局盖章。
其他注意事项
协议书原则上由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保管,学生签约前向辅导员老师申请领取,丢失不予补办。
填写完毕后,协议书需先由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然后由院系和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如用人单位要求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并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申请书,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丢失不予补办。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填写准确、完整,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