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就业,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心理准备
认清就业形势,合理定位自己,明确就业地区、行业、职业等目标。
材料准备
根据就业目标,准备求职信、简历、推荐表、证明材料等。
收集就业信息
获取就业信息,并进行分析和筛选。
参加应聘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参加招聘会或直接前往单位应聘。
可能需要经过笔试、面试(可能不止一轮)、组织考核、政审、体检等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签字盖章。
无独立人事权的用人单位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学院学生工作办审核就业协议,并备案。
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鉴证就业协议,并签字盖章。
学校办理手续
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计划并统一申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离校时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
学校根据就业计划转递毕业生档案至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就业后手续
毕业生离校后,与单位之间的手续办理与学校无关,请毕业生与单位联系。
择业期内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以上步骤可以帮助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有所调整,请以最新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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