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针对就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租房安家政策
提供租住人才公寓补贴,建设“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社区)”人才公寓,毕业5年内无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享受市场价70%的租金(财政补贴30%),最长不超过3年。
提供免费临时驿站,异地来长求职和创业的青年群体最长免费居住1年。
提供低租金惠民公寓,满足不同青年人才群体的多样化租住需求。
购房安居政策
发放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研究生就业补贴
研究生进入市属企业工作,可免于笔试,通过面试考核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市属企业接收研究生,市政府发放三年生活补贴,硕士每年1.2万元、博士每年1.8万元、博士后每年2.4万元。
灵活就业与自主创业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保,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其他优惠政策
初创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带动新区户籍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工作1年以上,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房屋租金补贴,初次创办小微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残疾人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税费。
以上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创业,优化创新企业人才引进,以及支持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等。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