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辽宁省就业补贴的领取流程和条件:
大学生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从未享受其他生活补贴或资助政策。
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
本科生:每月800元。
硕士生:每月1200元。
博士生:每月2000元。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所需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县城地区重点企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审核和拨付
毕业生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市财政局根据申请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区、县(市)财政局。
补贴每半年支付一次。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
在辽就业。
签订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1000元。
最长可领12个月。
所需材料
《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结束认定表》。
《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
《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
《辽宁省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工作总结和鉴定表》。
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工作时限
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地址
区、县(市)人社局。
联系方式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24855507。
和平区人社局:联系方式未提供。
注意事项
请以当地政府公告的具体政策为准。
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单位的银行账户或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日期,具体政策可能有所变动,请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