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数据
各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收集毕业生就业情况,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等。
就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就业协议、工作证明等,用于确认毕业生的就业状态。
计算公式
毕业生就业率 = (已就业毕业生人数 / 毕业生总人数) × 100%。
毕业生待就业率 = (待就业毕业生人数 / 毕业生总人数) × 100%。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 (毕业生总人数 - 未就业毕业生人数) / 毕业生总人数 × 100%。
数据核查
省统计局可能会介入核查,对比毕业生签约单位与工商注册数据,以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
上报与汇总
各大学将统计结果上报给主管的教育部门,然后由教育部门层层汇总。
公布结果
最终,教育局会公布各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率数据。
请注意,就业率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的水分,因此统计方法和核查过程旨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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