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怎么申请就业

admin 时间:2024-12-13 13:33:57

农村低保户办理就业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流程

就业登记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登记并申领《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

就业补贴申请

办理就业登记后,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就业补贴。

审核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并报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资料送民政部门审核。

公示

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社区(村)公示拟享受补贴的申请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补贴发放

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划入申请人账户。

注意事项

资料准备

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就业再就业收入证明。

补贴原则

低保就业补贴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即民政部门核减低保金后,再申请就业补贴。

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申请时限

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后,应向其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证件和材料。

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581号社保综合楼五楼。

联系电话:0576-88201858。

请根据上述流程和注意事项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申请。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