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派遣的修改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改派原因
错派:没有分配到正确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撤消或隶属关系变化。
调配不当:毕业生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不可抗拒因素:毕业生本人遇到特殊情况。
提交改派申请
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并说明原因。
获得同意
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公函退回毕业生或同意改派。
重新选择接收单位
学校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毕业生自行联系。
提交必要材料
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证明。
新单位的接收函及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审核与办理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材料,并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派手续。
注意时限
改派通常需在毕业后两年内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殊情况下
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通常为两年)可办理改派。
改派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学校及具体情况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查阅最新的就业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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