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手续合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领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带有个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双方签字盖章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
如果录用单位具有人事权,则直接签字盖章;
如果录用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学校审核
毕业生所属学院就业办审核就业协议,并签字盖章。
学校就业中心根据学院上交的协议书审核数据后,就业数据录入省就业办监控系统。
就业手续办理
毕业生持签章同意后的《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毕业生进行网上登记,如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维护个人信息和填写毕业去向登记。
协议书留存与使用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就业协议书。
学校一般保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书应遵循“谨慎签约,诚信履约”的原则。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在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请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就业手续合同的签订,以保证流程的正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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