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档案转移的步骤通常包括:
确定档案存放地点
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档案可转至新单位保管,或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准备必要文件
携带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转档函。
若原单位破产,档案可转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档案转递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办理流程
前往原工作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档案转移申请表。
若原单位破产,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转档函。
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档案一般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提供档案证明。
如果跨统筹地区就业,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以及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账等材料。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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