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团员交纳团费的途径如下:
团组织关系转移
如果未就业的团员没有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正式组织,团组织关系通常会转入其户籍地的团支部。
团费缴纳标准
对于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如学生、下岗失业者等,通常每月需交纳0.2元团费。
对于有工资收入的团员,团费的计算会根据工资收入的不同档次进行交纳。
缴纳方式
可以通过关注当地共青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如“广东共青团”,在“智慧团建”菜单中选择“团费缴纳”进行在线缴纳。
也可以直接到户籍地的团支部进行缴纳,并索取收据作为证明。
注意事项
如果团员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团组织可能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若无正当理由,可能会按自行脱团处理。
对于特殊情况,如出境学习或工作,团员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学校或居住地的团支部,并说明情况缴纳团费。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并确保按时缴纳团费以保持团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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