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就业协议书签订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需要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签字盖章。
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通常包含入学前档案、学籍表、成绩单等。
档案根据就业去向转递至用人单位、录取院校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党员毕业生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
学校根据就业计划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离校时领取这些证件,并到单位报到。
就业登记
企业新招录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
办理就业登记时需提供就业人员登记表、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就业证办理
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外来劳动用工申请,经审批后办理就业证。
其他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离校后,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可保留档案两年或转回原户籍地。
办理就业手续时,需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后续流程。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步骤进行操作,并注意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和政策。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