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每年申请一次,且当年4月至次年3月只办理本缴费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申请时应填报《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书、《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中国银行个人存折复印件。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将资料交上级就业服务机构报批,最后由区就业服务局将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资料统一在每月6日前集中送市社保局。
市社保局在收到区就业局送来的资料,并确认被认定的补贴对象已按规定标准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后,于次月的20号之前将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对象存折上。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断交可以通过线上补交(灵活就业缴纳)和线下补交(灵活就业缴纳)两种方式。
线上补交:通过当地社保官方公众号,如成都参保人可在“成都社保”公众号补交,进入后点社保服务,进入养老医保缴费即可。
线下补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税务机关补交社保费用即可。
如果已经找到了新的单位,可以向单位申请为自己补交社保。
补缴社保的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
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相关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补贴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建议:
灵活就业人员应尽早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以确保及时获得补贴资金。
在补缴社保时,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选择合适的补交方式。
如果符合条件,及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以减轻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