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的录取学校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招生计划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单位所在省的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不限制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投档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应安排在非定向就业招生同一批次进行。
若定向招生计划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对于定向西藏等特殊地区,可能允许最多降40分,且不受控制线限制。
签订协议:
考生被录取为定向生后,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等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生源仍不充足,定向招生计划可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收免费医学生的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志愿征集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进行征集,并按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注意事项
考生在选报定向志愿时,应填写《定向生志愿表》。
定向就业专业必须填报在各批第一志愿中,否则无效。
定向就业招生随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同时录取。
以上步骤概述了定向就业招生的录取流程。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录取要求和条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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