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缴费基数上限:
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
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基数确定: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高于上限,则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如果低于下限,则以下限为缴费基数;如果工资收入在上限与下限之间,则按实际工资收入申报。
特殊情况:
新入职员工以起薪当月的足额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单位以所有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单位通常按照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请注意,缴费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确定后一年内不再变动。具体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可能会根据各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