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就业补贴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
申领人向就业用人单位注册住所所在地的区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或单位)代办。
审核
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人员身份、首次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等情况进行审核。
对于无法提供单位发放工资银行流水回单的申领人,可以通过比对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记录进行查证。
审核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
审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后,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办理时限
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信息录入
将申领人补贴信息录入数据比对系统,能录入V2.0系统的录入该系统,不能录入的由各经办机构将名单归集到市就业局进行审核时进行数据比对查重。
补贴对象和条件:
对象包括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外地来泸人员。
条件为2019年未在泸州就业,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泸州市内用人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
补贴标准:
稳定就业第一年:补贴1200元。
稳定就业第二年:补贴2400元。
稳定就业第三年:补贴3600元。
其他补贴情况:
灵活就业补贴:稳定工作3个月以上,可申请每月100元,最长领1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针对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资料:
《申报表》
社会保障卡
毕业证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回单等
申请地点:
到就业所在地区县就业局咨询申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就业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