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就业通常指的是一个人在其职业生涯中第一次就业,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在读最高学历期间:
如果在读本科(或硕士、博士)期间有社保缴纳记录,则毕业后不再被视为初次就业。
社保缴纳记录:
如果在开始读本科(或硕士、博士)之前已经缴纳过社保,但在读期间社保断缴,则毕业后仍可视为初次就业。
全日制脱产研究生:
如果是全日制脱产的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无社保记录,仍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法律依据:
某些地区或行业可能有特定的规定,例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条例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可能有所不同。
特殊情况:
对于复员退伍军人或军队转业干部,由于之前的工作经历,即使后来找到新工作,也可能不被视为初次就业。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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