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员怎么就业

admin 时间:2024-12-13 15:02:36

低保人员就业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申请就业补贴:

就业登记

低保人员自办理就业登记后,方可申请就业补贴。

申请补贴

每季度首月,低保人员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的就业补贴。

提交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重庆市低保就业补贴申请表》、居民身份证、低保证、再就业扶持政策规定的有效证件、就业再就业收入证明等。

审核流程

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后,报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资料送民政部门审核。

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社区(村)公示拟享受补贴的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补贴发放

财政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划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请注意,补贴标准通常是根据家庭当月核减的低保金总额来计算的。

以上流程和指南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