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解决就业问题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将就业放在优先位置,注重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与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狠抓政策落实,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重点群体就业问题
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通过创业活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大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力度,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
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优惠、金融、社会保障等政策支持。
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就业承载力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形成就业集聚区和增长极。
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针对性优化调整阶段性政策,并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
保障平等就业权利
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保障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
其他支持措施
包括税收减免、创业激励、技能提升、社会保障等,构建全方位的就业支持体系。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就业友好型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的良性互动,提高就业质量与数量,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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