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计划返乡就业并希望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就业所在地,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在离开原工作城市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凭证,该凭证记录了您的参保起始时间、实际缴费月数和个人账户存储额。
联系前用人单位
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要求办理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准备相关资料
您或代办人携带身份证、社保编号等相关资料,到原参保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
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
到达新就业地后,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
转移资金
除了转移社保关系外,您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以及单位缴费部分也要转移到新就业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跨省流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并且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
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根据规定可能需要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账户。
请确保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关注并遵循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保证顺利转移您的社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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