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就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就业登记
劳动者应提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地点确定。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填写相关表格,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
工作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申请人的就业情况。
办理转移手续
完成审核后,劳动者需将证明材料交由申请人持到原就业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实现社保关系转移。
劳动关系转移
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拿到解除证明用于调档。
新单位出具调档函或接收函,明确需要转移的人事档案或户口,并写清楚转移地址。
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则带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老单位提档。
回来存档。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可个人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可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或线下方式在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转移申请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并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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