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打回原籍的步骤如下:
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持有《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取得《报到证》。
档案迁回
暂缓就业期限结束后,如果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会自动将档案寄回毕业生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
户口迁移
如果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需先到生源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到现户籍地办理《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最后携带这些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报到证有效期
注意报到证的有效期通常为一个月,应在有效期内完成报到和落户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选择将档案打回生源地,档案一般会寄存在当地的人才市场或者教育局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也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才市场申请继续存放。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沟通,了解具体的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
请根据以上步骤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人力资源部门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