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促进就业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
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
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带动就业作用。
财政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
税收优惠
采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
金融政策
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对自主创业人员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创业支持
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免除反担保要求。
教育与培训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增加技能劳动者供给。
推进技能中国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需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就业服务
组织招聘活动,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重点群体保障
支持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如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
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政策与法规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落实和完善稳岗返还、专项贷款、就业和社保补贴等政策。
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过程中提升就业带动力。
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推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
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分行业分区域就业市场建设。
基层就业
开发基层就业岗位,如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提供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公共部门岗位
保持公共部门岗位规模总量不降低,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规模。
创业载体与活动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举办创业大赛、展示交流等推进活动。
灵活就业
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加强零工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目标设定与监测
设定城镇新增就业和城镇调查失业率的目标,并监测实施情况。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通过多种手段,从经济发展、政策支持、教育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服务等多个方面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推动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