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专项指标怎么填写

admin 时间:2024-12-13 17:17:37

就业专项指标通常用于衡量和评估就业补助项目的绩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就业专项指标及其填写方法:

指标分类

产出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通过就业补助实现的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通过就业补助实现的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通过就业补助实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

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通过就业补助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1人以上就业。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通过就业补助实现的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人数: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

创业培训人数:完成创业培训并培训合格的人数。

效果指标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全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数量。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全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数量。

填写方法

确定指标值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确定每个指标的目标值。

例如,如果年度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2.04万人,则指标值为12.04万人。

计算指标完成比例

使用实际完成数除以目标值,然后乘以100%得到完成比例。

例如,如果实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2.5万人,则完成比例为(12.5万/12.04万)× 100% ≈ 103.81%。

评价标准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比例≥100%得满分,100%以下根据比例扣分。

示例

假设某年度设定的就业补助项目目标如下: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04万人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目标未设定

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目标未设定

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目标未设定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目标未设定

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人数:目标未设定

创业培训人数:目标未设定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6600人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目标未设定

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各指标的完成比例,并根据完成比例评分。例如,如果实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2.5万人,则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完成比例为(12.5万/12.04万)× 100% ≈ 103.81%,根据评分标准,此指标可评为满分。

请根据实际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填写上述指标,并计算相应的完成比例和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