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重新就业后想要领取剩余的失业金,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确保您已经与新雇主签订了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已经重新缴纳了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前往当地的社保办公地点或者通过线上平台(如粤省事App等)进行申请。
3. 线上申请时,在相关平台上选择“社保”-“失业”-“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一次性提取”的选项,并上传所需资料。
4. 线下申请时,拨打12333咨询最近的街道办办事点,并前往进行申请。
5. 如果您在重新就业时忘记报停失业保险金,可能需要先办理报停手续,并退还多发的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然后才能申请剩余失业金的一次性提取。
6.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剩余的失业金将会发放到您的账户中。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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