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就业人员的统计通常通过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确定统计对象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包括城镇单位新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
数据来源
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社区采集。
通过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获取数据。
个体工商户信息可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
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信息可通过基层社区行政记录等获取。
统计方法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于年末城镇新增加就业人数减去年内自然减员人数。
自然减员人数包括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人员、因死亡减员的人数和离职人员。
校验与核查
强化部门协同,拓宽采集渠道。
实地核查自主创业情况。
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收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实名制信息。
使用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确认数据。
其他注意事项
劳动力调查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国劳动力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16岁及以上人口。
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于政策制定和检查就业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统计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确保统计方式和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并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数据来提高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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