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公租房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本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申领表格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并登记。
初审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本辖区或单位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上报。
复审
区管委会或主管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终审
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终审,并在媒体上公示10天,无异议且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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