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流程和条件如下:
认定条件
1.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 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 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
6. 失业的残疾人;
7. 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 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流程
准备材料:
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照片等;
社区申请:
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社区初审:
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核实情况;
街道复审:
社区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上报至辖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复审;
公示: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复审合格的人员在其申报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区级审核: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报的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予以登记。
注意事项
需要每年进行认定;
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就业补助金;
认定工作通常由社区、街道(乡镇)、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流程操作。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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