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扶持就业,通常指的是非法雇佣外国人在国内就业或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行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扶持就业的处罚标准如下:
外国人非法就业
罚款: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拘留:情节严重者,可处以5天以上至15天以下的拘留。
没收违法所得:如有违法所得,将依法予以没收。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
个人:每非法介绍一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元。
单位:每非法介绍一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如有违法所得,将依法予以没收。
非法聘用外国人
罚款:每非法聘用一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如有违法所得,将依法予以没收。
其他情况
对于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行为,将处以每介绍一人5000元的罚款。
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危劳动或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法律规定,具体处罚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执法机关的解释有所变动。如果您需要最新的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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