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到期了怎么处理

admin 时间:2024-12-13 19:32:54

暂缓就业到期后,毕业生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

如果过期未办理,可能会影响工作工龄计算和职称评定。

档案处理

暂缓就业期限结束后,如果未办理取消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档案自动寄回毕业生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可迁回原籍或选择放到有资质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户口处理

户口关系一般由学校保卫处统一迁转回生源地。

毕业生应在毕业两年内的规定时间(如6月30日前)到校保卫处办理迁转手续。

报到证处理

报到证地址通常开到生源地所在地的市人社局。

毕业生需持报到证到人社局报到。

如果户口还未迁出学校,需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党团关系一般留在原毕业院校。

取消暂缓就业的具体情形包括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考研升学或出国留学等。

请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