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就业年限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全日制学历
学习年限(包括实习期)不算作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
在职人员考取硕士学位,学习时间会计入工作年限(需提供连续就业社保证明)。
非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学位,其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非全日制学历
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开始计算时间
以开始从事社会工作工作的时间为基准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计算截止时间
通常以报考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但部分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上海计算到考试当年度6月30日)。
工作年限累加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年限可以累加。
报考资格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请根据您个人的情况,对照以上规则计算您的社工就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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