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暂缓协议怎么办理

admin 时间:2024-12-13 20:43:34

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步骤通常包括:

申请:

毕业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如5月31日前)向所在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暂缓就业。

审核: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或中队)登记申请后,将毕业生信息输入省教育厅指定的系统进行审核。

批准:

省教育厅批准后,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如毕业当年的7月初)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签订协议:

毕业生、学校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各持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

档案处理: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生档案送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报到证和户口: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档案转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将户口、党团关系暂留学校。

取消暂缓就业:

毕业生在找到新单位后,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学校或省份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或查阅最新的官方指南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