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面临拖延就业的问题,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一些步骤来处理:
取消暂缓就业
如果您在毕业后的两年内没有找到工作,并且希望取消暂缓就业,您可以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接收单位证明(如人才市场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手续。
如果您回到原籍,则不需要提供接收单位证明。
档案处理
如果您在暂缓就业期限结束后仍未办理取消手续,您的档案将自动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寄回您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
您需要在暂缓就业到期后一个月内返校领取您的报到证,否则可能会面临报到证过期或档案遗失的风险。
户口处理
如果您在广州发展,并且希望保留档案和户口在广州,可以考虑挂靠南方人才市场。
您需要凭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和转移档案。
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把您的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您的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注意事项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的时间通常为每周二和周五,但请注意不同年份可能有变化。
如果您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您可以向单位申请接收函,然后与暂缓就业协议书一起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步骤,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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