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派遣手续是指高校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后,根据国家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录用函,通过省级高校毕业就业指导部门将毕业生的人事、组织、档案、户口关系派往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的过程。以下是就业派遣手续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毕业生上报就业单位
毕业生应在每年的6月1日前向所在院系上报并登记自己的派遣单位,即可以进行派遣报到并能迁移档案关系的单位。
若无派遣单位,毕业生应上报自己的就业单位,且该单位不能进行派遣或接收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同意挂靠,毕业生可选择派回生源地或挂靠湖南省就业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户口随迁。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毕业生
未按规定时间向所在院系上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一律派回生源地,由生源地负责在生源地范围内指导二次择业。
就业派遣手续的主要文件
就业派遣手续通常涉及《报到证》,这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
《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以及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就业派遣手续的作用
派遣证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书面证明,也是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份(干部身份)的证明存入档案。
改派手续
如果在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需要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
以上是就业派遣手续的基本流程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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