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就业证明怎么开

admin 时间:2024-12-13 22:23:59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申请地点 :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所需材料

本人在京暂住证;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务工就业证明(如果有);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全家户口簿等。

就业证明内容

标题:居中,字号适当放大,写上“就业证明”;

主体:包括公司名称、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具体职务等;

时间:包括录用时间和证明开具时间。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受雇于用人单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受聘单位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提供正常营业的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或合伙人: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