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的就业补贴发放流程如下:
宜兴失业补助金 领取条件
第一类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宜兴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对象: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宜兴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第一类对象:720元/月。
第二类对象:360元/月。
领取时间: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申领期限最长为6个月。
受理期限: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乡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办理。
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 可以登录宜兴市人社局官网,在首页的“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进行登录申报。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程序和材料
符合条件的主体在申报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报:
《宜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宜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职能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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