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办理暂缓就业的一般流程如下:
申请:
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条形码打印:
省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打印条形码,并下发到各高校。
协议书粘贴:
各高校将条形码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一份上交省就业指导中心,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保管。
档案递交: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档案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
取消暂缓就业:
如果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可凭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并将档案转至新单位。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具体政策和安排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所在高校或省就业指导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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