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暂缓就业证明,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向学校申请
向所在高校提出暂缓就业的申请。
获得批准后签订协议
获得批准后,与高校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档案转移
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将你的档案送往省就业指导中心。
取消暂缓就业(如需要):
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单位接收函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和高校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所在高校了解详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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