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人员指的是在入学或报考研究生时,与用人单位或教育机构签订协议,约定毕业后到指定单位或区域工作的就业人员。具体特点如下: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定向志愿进行择优录取。
优惠政策:
在招生院校的调档线上不能完成的情况下,可以在调档线下一定分数内由省级招生办补充投档。
就业去向:
在录取时就确定了将来的就业单位,并预先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要求:
毕业后通常不颁发派遣证与报到证,而是需要回到签订培养合同的单位上班。
适用对象:
定向就业通常针对艰苦行业、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需要高层次人才需求的领域。
定向就业模式旨在解决特定行业或地区的人才短缺问题,并为毕业生提供稳定的就业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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