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管理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包括就业促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计划等,以提高就业机会和劳动力素质。
2. 收集、分析和发布就业市场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
3. 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帮助求职者提高就业技能、寻找就业机会。
4. 管理和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和稳定运行。
5.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等支持服务,帮助创业者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就业。
6. 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和出入境就业服务等。
7. 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8. 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包括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9. 管理劳动力市场、就业训练中心、公共职业介绍中心、再就业和培训基地等就业服务实体。
10. 参与制定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
11. 负责全市(县)城乡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劳服企业管理、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等工作。
就业管理局的目标是促进全民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