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一种旨在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其再就业的过渡性组织形式。以下是它的主要职能和特点:
基本职能
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发放基本生活费。
代缴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医疗、失业等)。
组织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
经费来源
由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负担。
组织性质
是一种过渡组织,与未来社会保障方式相衔接。
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
与公共就业机构相互联系和沟通。
地方实施
各地根据具体情况自下而上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体系。
服务范围
包括了解全市劳动力就业状况和下岗职工情况。
审核企业分流计划和方案。
筹集、管理和调剂再就业资金。
组织下岗职工转岗培训。
开展职业介绍和劳务交流。
其他
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
对特殊困难企业职工进行托管。
再就业服务中心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措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帮助了许多下岗职工渡过难关,并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找到工作提供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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