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安置通常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负责。具体来说:
1. 对于普通就业安置问题,人社局及其下属的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等部门负责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
2. 对于退役军人安置,则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该部门制定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安置工作,并提供就业推荐、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等服务。
3.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安置,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
4. 对于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可能涉及学校的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5. 对于司法安置帮教对象,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负责。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