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个人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原因主要包括:
缴费压力大: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需要全额承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且缴费比例和基数较高。例如,上海市的灵活就业医保缴纳比例为11%,而在岗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通常为2%。
医保待遇较低:
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最低缴费档次,可能无法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享受的医保待遇不如在岗职工。
退休返钱标准低:
一些地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每月的医保返钱标准可能低于退休职工。
断缴风险大:
灵活就业人员若资金收入不稳定,可能无法保证按时缴费,一旦断缴,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且超过三个月的断缴可能导致原先的缴纳年限被清零。
养老金回报周期长:
从缴纳社保到领取养老金需要经历长时间,且存在不确定性,灵活就业人员可能面临长寿风险,即缴纳多年社保后,实际领取的养老金可能无法覆盖缴费成本。
缴费基数不断上涨:
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在上涨,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费压力进一步增大。
回本难度大:
灵活就业人员通常要在60岁退休后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且回本周期长,存在长寿风险。
养老金偏低:
即使按最低标准缴纳社保,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通常较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性价比不高:
由于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制度,当前缴纳的社保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多,并不一定代表未来领取的多。
制度变动和延迟退休:
社保制度不断变动,延迟退休政策可能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实际开始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延后,增加了缴费的不确定性。
由于上述原因,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会选择不缴纳社保,而是通过其他方式如储蓄来规划养老。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社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规避通胀风险、提供疾病和意外的经济保障等方面仍然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