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需要以下手续:
就业登记证
所需材料: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就业失业证原件(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应当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本市符合劳动就业条件、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当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就业创业证
所需材料:
《就业创业证》
毕业证书复印件
就业见习协议书
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至人社局一楼东大厅窗口办理。
灵活就业证
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
灵活就业协议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
身份证复印件
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就业证
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的复印件
最近六个月的个人免冠半身证件照片
个人就业登记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毕业生需先到人才市场拿档案接收函,然后带着接收函和其他材料办理。
填写相关表格如《就业创业证》申领表、《XX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等。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就业证。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流程:提前了解办理流程,确保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
咨询当地:由于各地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